男車主po網指遭貼「約炮小廣告」挨告 判決出爐

有些應召站會在機車上胡亂張貼色情小廣告,不少車主不勝其擾。(資料照,記者王冠仁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邱姓男子發現自己機車上被貼1張「約炮專線24小時不關機、楊小姐手機號碼」的小傳單,他拍下傳單照片po到某車系俱樂部臉書社團。楊女怒稱並非性工作者、卻常接到詢問有無提供性服務的陌生電話,她追查後發現是邱男po上述圖文,飽受屈辱與痛苦、也常失眠,提告向邱男求償20萬元。
楊女指訴,從2019年8月起手機不斷接到陌生電話詢問其有無提供性服務,她追查得知是邱男在某車系俱樂部臉書社團張貼她提供性服務的廣告傳單,讓其他不特定人誤以為她有在出賣靈肉。邱男卻辯稱,「是有人把廣告單貼在他機車上,覺得莫名其妙才想跟其他人分享,他並不認識楊女」。
楊女主張,邱男既然不認識她,怎會未經查證、把傳單貼在臉書?且看邱與社團成員聊天對話(社團成員:相信你發上來一定會有車友打過去亂,哈哈;邱男:那祝她生意興隆),顯然邱是以戲謔心態分享此傳單內容,有故意或過失侵害其名譽及隱私權。
此案經查,其實與楊女在工作上有過節的柯姓女子涉惡意散發楊女從事性服務的廣告小傳單,另案被楊女提告。
邱男駁說,是覺得這事很奇怪、是趣聞,才跟網友分享,如分享趣聞要求證,想問楊女「需求證到何種程度才無過失」?他認為,楊女的隱私及名譽受損在柯女到處貼傳單時即已產生,他轉貼行為似無加劇楊女的損害,會說祝楊女生意興隆,因那時並不知道傳單是柯女惡意散發的。
台南地院法官查明,邱男確是在自己機車上發現貼有1張性服務招攬廣告,誤認是性工作者發放的攬客廣告,邱僅是在分享生活經驗而張貼圖文,並非針對所經歷之事(指收到性交易攬客廣告)發表言論,難認邱有侵害楊女名譽權的故意或過失,判邱男免賠。
此外,因與楊女在工作上有過節的柯姓女子,涉惡意散發楊女從事性服務的廣告小傳單,被楊女提告,柯女已同意賠償楊女35萬元。

邱姓男子拍下自己機車上被貼的約炮小廣告傳單,PO文到某車系俱樂部臉書社團。(圖:取自某車系俱樂部臉書社團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