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月連犯3起飛車搶案 男子終被收押
劉姓男子10月初首度犯案後在桃園區被遛狗警員眼尖發現,被逮時還被查獲注射毒品針筒與被害人證件,移送檢方偵辦後被檢察官以限制住居無保釋放,之後又連犯2起飛車搶案才被收押。(記者余瑞仁翻攝)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45歲劉姓男子涉嫌隨機搶奪落單女子皮包,2度犯案被逮送辦後均被桃園地檢署無保請回或交保候傳,但劉男卻總在沒幾天後再犯搶案,於10月間就犯下3起飛車搶案,直到第3次才被檢察官聲請羈押,桃園地院認為劉確實有再犯之虞准押。
檢方表示,為預防被告屢犯危害治安,會請警方於隨案移送時註明建議聲押事由。
檢警調查,劉男有多項毒品前科,平常多靠打零工維生,近期因工作不穩、積欠債務,又因毒癮作祟,10月3日於桃園市中壢區隨機飛車搶走落單婦人的隨身皮包,但僅得手230元,引來警方通報圍捕。
劉男隔天跑到桃園區一處公園,被下班遛狗的警員發現是通報圍捕搶案嫌犯,假裝也是「毒蟲」上前攀談聊天,等候支援員警到場後將劉逮捕,查獲毒品注射針頭與被害人證件等送辦;因劉坦承犯案,檢察官考量其犯罪所得不多且自身情況不佳,將他限制住居後無保請回。
劉男獲釋後10月15日在八德區又飛車搶奪1名婦人的隨身皮包,得手6千元與手機等物,警方獲報追查,次日循線將他逮捕送辦,這次檢察官也以劉男坦承犯案,認為無羈押必要而以3萬交保候傳。
儘管2度犯案都被抓,劉男仍於10月25日在大溪區又飛車搶走1名女子皮包、得手3000元與手機等,這次他躲到基隆市,仍被由警方循線逮獲。劉短時間內接連3起搶案,這回終於被檢察官聲請羈押,桃園地院法官審酌劉男確實有再犯之虞,裁定將其收押。
對此,檢方表示已與桃園市刑大聯繫,請警方查獲有連續犯案情況者,可於隨案移送時告知檢方或於移送書註明建請聲押,以免屢屢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