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司法官酒後竟嗆警三字經 賠錢換緩起訴
2021/11/02 10:31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韓姓學習司法官日前在餐廳與學長及其女友聚會,幾杯黃湯下肚後,他見餐廳老闆娘的男友正在打老闆娘的小孩,便請學長女友代為報警,警方到場後,他卻失控對警方爆粗口,狠嗆「我是台北地檢署的」,事發後他已主動從司法官學院離訓;台北地檢署考量他已與2名被嗆的員警和解,今針對侮辱公務員的部分予以緩起訴1年。
關於韓男獲緩起訴的條件,他須支付國庫3萬元處分金;另外,韓男因涉嫌對獲報到場的劉姓、邱姓員警爆粗口,另被2警控告妨害名譽,韓男事後與劉姓警員達成8萬元和解,並依從邱姓警員要求,捐款6萬元給喜憨兒基金會,這才獲2警撤告,此部分予以不起訴。
檢方調查,才剛通過司法官特考的韓男,原是司法官學院62期受訓學員,10月9日晚上,他與學長及學長女友到北市大安區的餐廳聚餐,幾杯黃湯下肚後,在餐廳內小睡片刻,卻被餐廳老闆娘男友打老闆娘小孩的聲響吵醒,他便請學長女友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到場後,韓男原想大事化小,但餐廳老闆娘的兒子卻引領警方進入餐廳,此時,韓男質疑警方沒有搜索票就進餐廳,因此與警方爆發口角,當時已喝醉的他,一時情緒失控,涉嫌對2名員警爆粗口,2警詢問他的身分時,他則嗆說「我是司法官學院的學習檢察官」,警方接著問他,是在哪個地檢署擔任學習司法官?他則回說:「我是台北地檢署的」。
韓男酒後嗆警的新聞曝光後,司法官學院隨即召開考評會,考量其言行已違反「司法官學院學員守則」,決議將他的品德學識成績評為不及格。據了解,這項處分依規定仍須送公務員保訓會核定,最後才會作成「廢訓」處分,但韓男在考評會開會後,即主動申請離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