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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蟲假冒警察 持玩具槍強盜販毒集團

毒蟲假冒警察抓毒,持槍強盜販毒集團未果,桃園地院從重依強盜未遂罪判處他2年10月徒刑。(記者鄭淑婷攝)

毒蟲假冒警察抓毒,持槍強盜販毒集團未果,桃園地院從重依強盜未遂罪判處他2年10月徒刑。(記者鄭淑婷攝)

2021/10/30 15:17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有施用毒品習慣的呂姓男子,2019年7月間假冒警察,以白色粉末偽裝K他命,丟入販毒集團成員車內後,持玩具槍佯稱「警察抓毒」,脅迫3名成員拿出2萬元才放人,「假警察、真強盜」立即被識破,警方獲報持搜索票逮人,呂男堅稱是替警察蒐證,並交出自拍的蒐證影片,說詞不被採信,桃園地院法官依強盜未遂罪判處他2年10月有期徒刑。

呂男於2019年7月16日上午10點多,與販毒集團成員聯繫交易,約定桃園市桃園區藝文特區一帶碰面,呂男見車輛出現隨即開門進入,悄悄丟出1包白色粉末,亮出玩具槍喝令車內3人「不准動」,佯稱是警察抓毒,車內白色粉末K他命就是證物,脅迫3人拿出2萬元,否則移送法辦,呂男另拿出手機拍攝,假裝警察偵訊。

其中1名成員趁隙傳簡訊向叔叔求救,叔叔趕抵現場要求呂男出示證件,呂男擔心遭識破,連忙攜槍逃離現場;警方獲報後鎖定呂男行蹤,約1週後持搜索票逮人。

呂男坦承持玩具槍假冒警察,但否認強盜,單純是為了替警方蒐集販毒證據,拍攝的影片也無索錢過程,反控是遭販毒集團誣指。

判決指出,一般警方實施俗稱「釣魚」的誘捕偵查,多是由員警自行假扮買家,縱使有線民假扮,附近也會有警察監督,以確保線民的人身安全,不可能讓線民獨力完成,且呂男也非在當下就交出他自稱的蒐證影片,而是等到落網時才拿出,呂男辯詞不足採信,加上車內成員指證一致,法官認為呂男攜玩具槍進入車內,顯然是有不法意圖,重依強盜未遂罪判處2年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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