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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跟學姐出遊 「手手」沒忍住亂摸代價大

劉男趁學姐熟睡時,伸手撫摸她的胸部和下體,學姐驚醒尖叫大喊「學弟不要!」。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劉男趁學姐熟睡時,伸手撫摸她的胸部和下體,學姐驚醒尖叫大喊「學弟不要!」。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2021/10/23 09:58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18歲的劉姓男大生跟著國中時期的學姐和一票友人到高雄玩,結果劉男趁學姐熟睡時,伸手撫摸她的胸部和下體,學姐驚醒尖叫大喊「學弟不要!」學姐在友人陪同下前往警局報案,學弟事後賠9萬換和解,高雄地院判他緩刑3年,但須向國庫支付5萬元。

判決指出,去年10月17日,劉姓男大生與學姐和一票友人到高雄玩,一行人投宿在簡姓女友人家中,並分為「男生房」和「女生房」;隔天傍晚,一行人玩得很累回到簡女家休息,學姐獨自一人在女生房睡覺,劉姓男大生見有機可趁,悄悄摸進房間。

此時熟睡的學姐渾然不知房間有男生侵入,劉男坐上床後,一手撫摸學姐的胸部,一手撫摸學姐的下體,但疑因沒控制好力道,學姐疼痛驚醒,嚇得大聲尖叫「學弟不要!」並趕緊推開劉男,跑出房門向友人求援。

高雄地院審理時,劉男坦承犯行,並拿出雙方和解書,說自己賠了9萬元已換得學姐原諒,法官依犯罪手段和侵害程度,依乘機猥褻罪判他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但檢察官建議,為避免劉再度犯罪,讓他能深切反省,須向公庫支付5萬元,法官採納檢方建議,判他緩刑3年,緩刑期間諭知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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