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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佯裝離婚騙交往 女初戀變「小三」崩潰提告獲判賠30萬

男網友佯裝離婚騙交往,女初戀變「小三」崩潰提告,桃園地院法官判決男子須賠償30萬元。(記者鄭淑婷攝)

男網友佯裝離婚騙交往,女初戀變「小三」崩潰提告,桃園地院法官判決男子須賠償30萬元。(記者鄭淑婷攝)

2021/10/18 13:14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已婚男傳身分證配偶欄空白照取信,桃園市潘姓女子陷入情網3個月,並與對方發生多次性關係,才發現自己根本是「小三」,崩潰提出分手,還因此罹患身心疾病,向對方提出民事求償獲賠30萬元。

潘女說,2019年4月間因手機遊戲結識林姓男子,2人透過line保持聯繫,1個月後對方向她示好,也坦承已婚身分,因雙方未曾見面,也顧及林男已婚身分,當下她僅回覆「謝謝」,沒有答應進一步見面或交往,但林男仍持續傳來他與妻子感情不睦等訊息,隔年佯稱他已離婚,還傳來身分證配偶欄空白照為證,禁不住林男頻繁邀約見面、追求,加上認為對方已無婚姻羈絆,她才允諾交往並發生多次性關係。

潘女說,交往3個月發現對方根本沒有完成離婚手續,讓她極度崩潰又自責,不僅初戀對象選擇錯誤,還莫名成了他人婚姻的「小三」,在感傷、自我懷疑交錯下罹患上身心疾病。

林男對於潘女的求償,坦承有欺騙行為,是因對方不願跟有婦之夫交往,才會以離婚、身分證配偶欄空白照片取信。

桃園地院法官於判決中指出,林男欺騙潘女已離婚,使得潘女與他發生性行為,已侵害他人性自主決定權,審酌雙方身分、經濟及侵害程度等理由,判決林男須賠償3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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