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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員警吃案 苗警各派出所張貼民眾報案申訴QR CODE

苗栗縣警察局設計「防制推諉受理或拒絕受理報案之QR CODE」圖案,張貼於全縣各分駐(派出)所值班台,供報案(圖由警方提供)

苗栗縣警察局設計「防制推諉受理或拒絕受理報案之QR CODE」圖案,張貼於全縣各分駐(派出)所值班台,供報案(圖由警方提供)

2021/10/08 09:51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警察局持續嚴格要求員警不得有拒絕或推諉受理報案情事,自10月1日起,結合110手機簡訊報案系統,設計「防制推諉受理或拒絕受理報案之QR CODE」圖案,張貼於全縣62個警察分駐(派出)所值班台,供報案民眾對於員警處理案件有疑慮卻無法得到即時回應時掃描條碼進行報案之申訴,警察局會立即指派幹部於1小時內回覆。

110案件處理民眾的大小事,但是對於民眾到派出所報案時,可能會有法律上認知問題或是非屬警察主管業務,遭民眾投訴到1999、或是首長信箱陳情,但是處理流程動輒需要費時數日。

警察局表示,為了即時解決民眾的問題,若到縣內派出所報案時,遇有員警未依規定完成報案程序、到所報案未取得報案證明單、員警要求另外約時間再報案等疑似推諉不受理或對處理案件過程有疑慮,可以透過QR CODE掃描進行報案申訴。

警察局表示,此措施實施以來實際受理計有2件,1件為民眾網路購物糾紛欲告賣方詐欺質疑警方推諉不受理,另1件為糾紛案件欲對員警提告。經民眾掃描「QR CODE」後,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先以發送「已指派專人為您處理」簡訊回覆報案人,並及時通知幹部與2位報案人取得聯繫,分別協助完成報案及解決民眾的疑慮。

警察局表示,此措施為加重幹部責任,民眾至派出所報案時,如遇員警受理報案認知上有差距或準備之證明文件不足致未能完成報案程序情事,可使用本系統,苗栗縣警察局將派正(副)所長或督察組的幹部第一時間即時協助民眾完成報案程序,強化警察執勤效能以提升警察優質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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