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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德芬為蔡英文論文槓教育部 撤告潘文忠只告教育部

賀德芬為蔡英文的「論文門」事件,提告教育部;北高行為釐清賀是否也對教育部長潘文忠提告,上午再度開庭,賀當庭對潘撤告。(資料照)

賀德芬為蔡英文的「論文門」事件,提告教育部;北高行為釐清賀是否也對教育部長潘文忠提告,上午再度開庭,賀當庭對潘撤告。(資料照)

2021/10/07 12:49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大名譽教授賀德芬為蔡英文的「論文門」事件,對教育部提告要求撤銷「機密封存30年」並求償1000萬元,另當庭追加部長潘文忠為被告。由於賀在狀紙與當庭主張的對象不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取消原訂上月16日宣判,改今日上午再開,賀經與律師討論後,當庭對潘撤告,只向教育部提告。

賀德芬是在2019年12月向教育部申請提供蔡英文於政大任職時所有相關升等論文及學位等資料遭拒,提起本件行政訴訟。

北高行今年8月26日開庭時,賀德芬在律師張靜陪同下聲請傳喚政治大學校長郭明政作證,原因在於郭最了解蔡英文申請擔任政大客座副教授的前因後果,另蔡的資料封存至2049年12月31日根本不合法,若蔡有高度,應自行解密並道歉。

賀德芬當天也質問「論文正本在哪?」、「請問教育部代理人,蔡英文的論文題目為何?」,並批教育部訴訟代理人連這些答案都無法掌握,如何擔任代理人。審判長見狀隨即制止,代理人也未回應。張靜則請求北高行透過判決解封資料,讓全台知道總統欺騙國人37年。

全案上午再開,審判長確認賀德芬是否有要對潘文忠提告?賀經與張靜討論後,當庭撤回對潘的提告,只告教育部;賀也解釋,自己依據教育部違反國家機密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政府資訊公開法及檔案法等規定,具公法上的請求權,請法院判教育部必須提供有關蔡英文的資料,「沒有理由理由蔡英文的資料須保密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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