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貴照片! 小三5張內褲露乳照傳人夫 人妻怒求償判賠25萬
李女傳穿內褲露乳照給人夫,人妻怒告求償百萬,法院判賠25萬。 (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彭姓人妻懷疑陳姓丈夫與李姓女子有染,發現李女還傳送僅穿內褲且裸露胸部的自拍照給丈夫,氣得對李女提告求償100萬元,李女辯稱是受脅迫傳送性感照給陳男抵債,法官不相信,認為李女侵害彭婦配偶權,判賠25萬元,可上訴。
彭婦控訴李女多次利用她出國期間與丈夫出遊並發生性關係,還傳送僅穿內褲且裸露胸部的自拍照給丈夫,侵害她的配偶權益,讓她身心受創,應賠償她精神撫慰金100萬元。
李女辯稱,她未與彭婦陳姓丈夫發生性關係,她因積欠陳男債務,陳男脅迫她傳送性感照片抵債,她只好照辦。
不過,陳男出庭時則否認脅迫李女傳送性感照抵債,是他打電話給李女,表示想看李女性感照,李女便傳照給他,陳男並坦承與李女多次發生性關係。
屏東地院法官檢視李女傳給陳男的5張自拍照,其中4張僅穿著內衣褲,部分露乳,且有微笑或嘟嘴表情,認為李女辯詞不足採,雙方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衡量全案情狀及原、被告雙方經濟狀況,李女應賠償彭婦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