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友裸照向好友炫耀 友人持裸照求歡東窗事發
偷拍女友裸照向好友炫耀,友人持裸照求歡東窗事發,桃園地院法官依妨害秘密罪判處男子4月徒刑。(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21歲謝姓男子與17歲女友發生關係後,趁女友裸睡時偷拍她胸部、下體照,還傳給卓姓好友大肆炫耀,豈料,反遭卓男持照要求少女與他上床,被害女子報案揪出謝男偷拍惡行,桃園地院法官依妨害秘密罪判處他4月徒刑。
謝男平時就愛向友人炫耀,去年2到5月不時南下與女友赴摩鐵幽會,某次結束後見女友裸睡,偷偷翻開棉被狂拍她胸部、下體,除了自己保留,還傳給卓姓好友炫耀。
卓男因謝男關係也認識少女,同年7月23日透過Line找她聊天,並傳送這些私密照要求少女與他上床,女子看到照片萬分驚訝,才知遭到謝男偷拍。
謝男偵訊時坦承不諱,並有與卓男的對話等證據,法官審酌謝男僅為滿足私慾,趁被害人睡著時偷拍,侵害他人隱私權甚鉅,念在他犯後坦承、非無悔意,但至今未取得被害人諒解,依竊錄非公開之活動、身體隱私部位罪判處4月徒刑,如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卓男被控恐嚇則獲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