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注意!熱心拍照阿伯邀約拍廣告 正妹搜出他疑是性侵色狼

阿伯偷拍正妹照片,還搭訕出示照片,再邀約拍廣告,正妹事後搜尋,發現他的名字與性侵害、猥褻犯相同。(記者張瑞楨翻攝自Dcard)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一名化名「女孩」的女網友日前與友人在台中勤美綠園道拍照,遇到一名年約60多歲的阿北拿著單眼相機過去搭訕,表示拍了她們的照片,還說要加LINE傳給她們,友人事後覺得怪異,用對方LINE名字Google搜尋,竟然發現對方是性侵犯,「女孩」在Dcard中發文,提醒大家注意。
對此,中市警局第一分局表示,該分局沒有接獲民眾報案,但很重視此事,已經責請轄區派出所加強巡邏查察巡簽,以遏止不法行徑,另外,警方也呼籲,遇到陌生人搭訕時,應做好自我保護措施,切記提高警覺,與陌生人保持距離或覺得對方有可疑動作時,可找機會迅速移動至人多的地方或便利商店尋求幫助。另發現可疑人事物,可撥打110,警方迅速到場處置。
化名「女孩」的網友撰文說,上週與女性朋友到勤美綠園道,阿伯拿著照相機來搭訕,還出示數位照相機裡面的照片,原來阿伯偷偷拍她們,不過,她們當時不以為意,認為阿伯只是熱心,阿伯又拿大型重機車的駕照,與她們聊天,還交換LINE,之後又繼續尾隨猛拍她們,還不斷再度出示照片,朋友見到這位阿伯竟然拍她們的汽車車牌,相當不合理,要求阿伯刪除,但阿伯卻沒刪除,還在LINE中說,他拍了800多張照片。
朋友覺得更怪,用阿伯提供的名字搜尋,發現2004年有一新聞報導,性侵害犯名字與阿伯相同,「警方昨天逮捕一名打著專業攝影師名號,誘惑年輕女子拍裸照甚至性侵害的男子,並在他的住處取出大批裸照」,另外,2019年彰化地方法院有一刑案,被告強制猥褻女孩子,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被告名字也與阿伯的名字相同。
「女孩」表示,這名阿伯前幾天傳訊息,要約她的正妹朋友去拍平面廣告,朋友遂傳2004年的新聞報導,問阿伯是否報導中的性侵害疑犯?阿伯沒回答卻立刻把LINE改名,「女孩」提醒大家,要謹慎提防,「以為他只是愛拍照又愛心,沒想到這都是他的手法,所以發出來讓大家知道,不要再有人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