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分手散布小女友性愛影片 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被起訴
新北地檢署今日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的「散布兒童及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嫌起訴陳男。(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陳姓男子與一名16歲少女交往時,除拍攝性愛影片及照片外,還要求少女傳裸照供他欣賞,兩人分手後,他心有不甘,竟把影片及照片上傳至某網站讓網友觀看;新北地檢署今日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的「散布兒童及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嫌將他起訴。
檢警調查,2017年至2018年間,陳男與少女交往時,曾拍攝2人性愛過程影片及照片,後來更利用Facebook通訊網站私訊功能,要求少女傳送裸露胸部、下體等猥褻照片供他欣賞。
檢方調查,後來2人分手後,陳男心有不甘,竟在2018年至2019年間,把手上的性愛影片、照片,上傳至某網站讓網友觀賞,被害者發現後氣憤提告。
檢方偵辦時,陳男自白犯罪,檢方認為他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的「散布兒童及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及刑法「散布猥褻物品」罪嫌,請法院從一重以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