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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人夫偷情生子辯不知已婚 法官從臉書破解判賠50萬元

盧姓女子發現施姓丈夫與友人的前配偶張女偷情,張女還幫施男生下一子,氣炸向小三提訴求償200萬元,法官審理後判決小三賠償50萬元。(情境照)

盧姓女子發現施姓丈夫與友人的前配偶張女偷情,張女還幫施男生下一子,氣炸向小三提訴求償200萬元,法官審理後判決小三賠償50萬元。(情境照)

2021/08/12 13:34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盧姓女子發現施姓丈夫與友人的前配偶張女偷情,張女還幫施男生下一子,氣炸向小三提訴求償200萬元,張女辯稱與施男交往時不知對方已婚,直到懷孕前半年才知道施男有老婆,新北地院法官查看施男臉書,確認他有記載與盧女結婚,並有張貼家庭合照,且張女曾至施男臉書貼文按讚,認定她知情判賠50萬元。

盧女提訴指出,丈夫在2015年間經友人介紹認識張女,當時張女還是丈夫的友人配偶,後來,張女聲稱因不孕而離婚;2017年間,她發現丈夫與張女有曖昧訊息,因而要求丈夫必須告知所有電子產品密碼或不可設定密碼,並將房地過戶給她,丈夫照辦後,她就認為丈夫會遵守承諾與張女斷絕往來。

盧女指出,去年5月間,她發現丈夫之母竟與張女一同於臉書打卡,她仔細查看張女臉書動態,漸漸懷疑張女在2019年產子與丈夫有關,且2人LINE對話記錄中,張女還以「親愛的」稱呼施男、幫其子祝福施男「爸爸節快樂」,亦有向施男索討金錢、稱呼施男父母為爸爸媽媽情形,求償200萬元。

張女辯稱,她與施男認識交往時不知道他有家庭,直到懷孕前半年才知道施男已婚,由於施男說要負責,她才會把小孩生下來,且她知道施男已婚後,就沒有和對方聯絡,並未侵害配偶權。

法官調查,施男的臉書基本資料、感情、生活要事等部分,都有記載「已與盧女結婚」,大頭貼也曾張貼與盧女、小孩3人合照,且張女曾至施男臉書貼文按「讚」,可見她早在2015或2016年間發現施男已婚,卻仍與施男交往、發生性關係,並於2019年產下一子,且雙方至少至今年4月仍來往頻繁,侵害盧女配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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