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製造生日驚喜變驚嚇 他持鎮暴槍闖車行害人害己

高雄張姓男子為了幫友人慶生,竟持槍扮歹徒闖入友人工作場合,結果害自己被罰5千元。(示意圖,記者黃佳琳攝)

高雄張姓男子為了幫友人慶生,竟持槍扮歹徒闖入友人工作場合,結果害自己被罰5千元。(示意圖,記者黃佳琳攝)

2021/07/24 11:1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張姓男子為了給高姓友人一個難忘的生日回憶,他戴口罩持瓦斯鎮暴槍闖入友人工作的租車行,喝令高男和員工「店關起來」,員工嚇得四處逃竄並趕緊報警,警方趕到時,傻眼看著一群人正在吃蛋糕,了解來龍去脈後依違法社維法將張男送辦,法官判罰5千元。

判決指出,今年5月21日晚上7點,前鎮區某租車行突然闖入一名戴著口罩、手持瓦斯鎮暴槍的歹徒,歹徒一進入車行並喝令高姓店長和員工把「店關起來」,員工嚇得四處逃竄,高男則趁機上前與歹徒搏鬥,並順利奪下鎮暴槍。

高男搶走槍後逃到店外,此時歹徒尾隨跟著走出店門並拉下口罩,高男一看,發現歹徒竟是張姓友人所假扮,張男此時笑著說不要緊張,還從車子後座拿出蛋糕,一群人見是惡作劇慶生,笑駡回店裡吹蠟燭、吃蛋糕。

不過,有員工見張男扮歹徒入店時已報警,警方趕到租車行時,沒有看到逞凶的持槍歹徒,反而見到一群人在吃蛋糕,警方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後,依違反社維法「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將張男送辦,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高雄簡易庭審理時,張男辯稱自己只是替友人慶生,且鎮暴槍沒有殺傷力,但法官根據警方的鑑定報告,發現該把鎮暴槍裝有刺激性物質的辣椒水,對他人噴撒可造成發麻、灼燒痛感、紅斑等不適反應,客觀上可認定具有危害他人身體之虞,因此判罰5千元,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