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大火奪6命 練台生視訊開庭辯:電梯施工用印不是我蓋的
台北地院今天透過視訊開庭訊問練台生,練台生說公司分層負責,「行政事務沒管那麼多」。(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錢櫃KTV林森店去年發生大火造成6死、67傷慘劇,檢方依過失致死、違反消防法等罪起訴錢櫃董事長練台生等7人,台北地院今天透過視訊開庭訊問練台生,練台生說公司分層負責,「行政事務沒管那麼多」,他只認識店長,一再強調企業分層負責,但對於各層負責人是誰,則表示要再回去了解。
錢櫃KTV林森店去年4月26日發生大火,造成6死、67傷,台北地檢署去年10月偵結起訴錢櫃、迪廣公司董事長練台生、店經理翁珮雯、副店長張惠純、高級襄理陳思宏、謝勇奎、工程部工程師黃思銘、承攬林森店電梯增設工程的包商王聖傑等7人,以及迪廣公司法人。
練台生今透過視訊答辯強調公司分層負責,全台有15家錢櫃,台北就有6家,他都只認識店長,店長之上還有區域督導、營運長、執行長在監督,他很少管公司的行政事務,不是很清楚,多由店長、督導處理。
練台生說,林森店增設電梯工程,只有預算是由他決行,他不知道施工細節,文件上的用印也不是他蓋的,應是授權代行,至於是誰代行?練台生說「還要回去再了解」,還說他是看到起訴書才知道自己是消防管理人。
練台生認為是工程包商和消防設備廠商的疏失,錢櫃沒有疏失,只有廠商會操作消防受信總機開關,檢方僅憑廠商供稱錢櫃員工應每日巡查總開關,就認定錢櫃有疏失,「讓我很訝異」。
北檢起訴認定,林森店因施工而關閉灑水系統,工頭王聖傑在4樓儲藏室為水平測量儀充電時,電池起火燃燒,警報器卻失效未即時發出示警;工程師黃思銘有製作一份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書,卻未送到台北市消防局核備,檢警案發後在林森店地下二樓找到這份計畫書,其上有練台生的用印,成為起訴練的關鍵。
練台生在偵查時即辯稱,不知道自己是防火設備的管理權人,計畫書上的用印是授權下屬蓋的,強調公司分層授權,不清楚林森店的電梯增建工程細節;但檢方認為消防管理權人在施工之前,本應做好相對應的防火措施與防護,以確保消費者安全,認定練台生有過失致死刑責,列為起訴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