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書目影印費高達19萬元 博士生炸鍋怒告學校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一間國立大學的梁姓博士生,2019年認為系方所提的參考書目高達上百本,全部影印起來要19萬元,比總學費還高,無力負擔,但不印恐不及格,甚至可能影響博士候選人候選考試,決定向校方申訴,但未獲得正面回應,他改為提告,要求校方撤銷參考書目。最高行政法院指出,參考書目無強制力,非行政處分,日前裁定梁生敗訴確定。
梁生2019年上網,看到系方公告的博士班研究生參考書目多達上百本,光是影印的費用就要豪擲19萬元,超過他的經濟能力,因而向校方申訴。但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認為參考書目並未對梁生作成任何特定的懲處、措施或決議,不符合「學生申訴處理辦法」規定,決議不受理。
梁生不服,提起訴願,仍被教育部決定不受理,他改提行政訴訟,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校方網路公告的參考書目,性質上僅為研究閱讀書籍的建議,並不涉及選擇或參與課程活動的自由,梁生亦未因此受到不當的學術或學業評價,難認有何權利遭到侵害可言。
北高行解釋,參考書目是協助博士生在修讀博士學位過程中,有明確的準備方向,並未直接產生何種法律效力,梁生即使並未閱讀參考書目,亦能參加博士候選人資格考試。合議庭認為,公告參考書目並非一種行政處分,行政法院無從審理,裁定駁回。
梁生抗告主張,網路行政公告就是行政處分,況且參考書目影印費高達19萬元以上,比總學費高,書籍範圍命題又廣,就算系上教授來考也不及格。他強調,別系學生只看1本書即可考及格,他則要讀上百本,就算系方未強制閱讀,惟他若不讀,怎能考試及格,直接影響博士候選人資格考試準備與結果。
但最高行認同北高行的判決,直指系方公布參考書目無強制閱讀效力,也不是對梁生做成特定懲處,只是一個觀念通知,確非行政處分,決定駁回其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