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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睡JKF「青青」家遭拍裸照勒索 「青青」男友起訴

青青在IG表示沒有設局仙人跳。「放火」則到警局提告遭妨害自由、恐嚇取財。 (記者鄭景議翻攝)

青青在IG表示沒有設局仙人跳。「放火」則到警局提告遭妨害自由、恐嚇取財。 (記者鄭景議翻攝)

2021/06/30 10:54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擁有百萬粉絲的YouTuber「放火」(本名李育群),去年9月到JKF女郎「青青」住處過夜,引來青青的25歲男友陳罡勳妒火中燒,陳罡勳為吐怨氣,率友人蔣家豪強拍「放火」的裸照,勒索25萬元;台北地檢署今依恐嚇取財等罪起訴陳、蔣2人。

檢方今起訴的陳、蔣2人的案由,包括妨害名譽、散布猥褻物、恐嚇取財及強制等4罪;由於放火只拿回影片,沒取回裸照,最終裸照被陳、蔣2人外流,此部分涉及貶損放火的社會評價及散布猥褻物;放火另被逼迫裸體「青蛙姿」,以反手揹背後蹲下的青蛙跳姿勢拍照,最終付了25萬元才獲釋,這部分2人則涉及強制及恐嚇取財。

另針對陳、蔣2人另涉及妨害秘密及強盜等部分,因妨害秘密的構成要件,是要在被害人不知情的狀況下被拍攝,而放火是在知情的狀態被拍錄裸照,因此不構成妨害秘密;另外,放火被強拍裸照時,懇求對方別動粗,強調自己「靠臉吃飯、別打臉」,並主動提議40萬元和解,這部分也不構成強盜,2人涉嫌妨害秘密及強盜的部分予以不起訴。

檢警調查,去年9月16日,放火參加同是YouTuber的「Crazy Man」瘋男在W Hotel舉辦的中秋派對,期間與青青相談甚歡,主動開口到她位於北市信義區的小套房過夜,不料,陳罡勳隔天凌晨1點到青青的住處,準備要開房門時被青青擋住,這才發現青青帶男人回家過夜,氣得撂人堵放火討公道。

放火寡不敵眾,被迫拍下「青蛙姿」裸照的道歉影片及簽下30萬元的本票,直到放火拜託友人籌來25萬元,這才拿回本票及影片;放火脫身後雖立即報警提告,但其不雅照最後仍外流。

陳罡勳庭訊時承認撂人堵放火,但否認恐嚇取財,指他雖有要求放火付錢善後,但沒有強逼勒索,是放火主動提出要付遮羞費。放火則向檢警指稱,當天晚上他雖然有去青青家過夜,但「什麼也沒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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