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闖禍兒子理論 撂11人恐嚇人家老媽吃官司
判決示意圖。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姚姓男子不甘被黃姓男子毆傷頭部,找對方理論未果竟糾眾找上黃男的母親,分持棍棒砸毀機車龍頭、洗衣機、洗手台等物,事後又以手機發送訊息給黃母,揚言若不叫黃男出面,準備再上門一次,此舉導致黃母心生畏懼提告,台中地院依恐嚇罪將姚男、陳男各判刑4月,其餘10名同夥判處拘役40日至55日不等。
判決書指出,姚男與黃男前年因故起衝突遭毆傷頭部,雙方事後因賠償事宜未能達成共識,心有未甘姚男夥同哥哥並糾集潘、顏等人,一夥共12人一同前往黃男公司尋人未果隨即到黃家,因依舊沒能遇到黃男,姚男轉而向黃母嗆聲稱「你兒子打破我頭叫他出來看如何處理,你不要裝了,你兒子打破我頭你會不知道」。
一夥人隨後分持棍棒砸毀黃母所有置於屋前的機車龍頭、洗衣機、洗手臺、燒金紙鐵筒等物品洩憤(毀損部分,黃母撤回告訴,另為不受理判決),致黃母心生畏懼由女兒報警處理,姚等人見狀離去。
事後姚等人再與黃母接洽要求處理賠償事宜,然因黃母避不回應,姚遂以手機向黃母發送「所以你的意思又要拖,還是我們今天過去你那邊一趟?」的訊息,致黃母生畏懼,再度報警處理。
案經法官審酌,姚男與黃男衝突互毆,不思循正常途徑解決糾紛,僅因和解未成,心有未甘,即遽然邀約同夥前往黃母住處恐嚇,欲藉此達成索取賠償目的,另姚的哥哥及10名友人年輕氣盛,與黃母並無嫌隙,僅因受到姚邀約即犯案,但考量姚犯後坦承犯行,並與黃母達成調解並依約履行賠償,因此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