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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糾紛落單慘遭圍毆 動手5人全依妨害自由罪判刑

謝男駕車巧遇之前與他發生過行車糾紛的黃男,夥同車上4名友人,持球棒當街圍毆黃,再載到山區丟包。謝等5人被法院各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2萬元罰金。(記者林嘉東攝)

謝男駕車巧遇之前與他發生過行車糾紛的黃男,夥同車上4名友人,持球棒當街圍毆黃,再載到山區丟包。謝等5人被法院各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2萬元罰金。(記者林嘉東攝)

2021/06/23 16:26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謝姓男子駕車在市區閒晃,巧遇之前與他發生過行車糾紛的黃姓男子,竟夥同車上沈姓4名友人,持球棒當街圍毆黃,再將他載到山區丟包。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妨害自由罪判處謝等5人各拘役20天,得易科2萬元罰金。

判決書指出,謝姓男子去年8月某日,深夜駕車與沈姓、張姓、林姓與陳姓等4名男子,在基隆市區閒晃。當天深夜11時許,行經仁愛區孝二路時,發現日前與他發生過行車糾紛的黃姓男子落單。

謝等5人分持球棒下車,或徒手,或持球棒痛毆黃成傷,並持辣椒水噴他。謝等人打不過癮,再將黃強押上謝的車上,載到山區丟包。案經黃脫困後報警,警方循著監視器逮到謝等5人後送辦。檢察官調查後,將謝等5人涉犯妨害自由等罪起訴。

判決指出,謝等5人僅因與黃有行車糾紛,不思以理性和平方式處理紛爭,竟圍毆黃,守法觀念淡薄,依妨害自由罪判處謝等5人各拘役20天,得易科2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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