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基努李維」相戀?台女淪詐欺共犯 法官判無罪
張姓女子誤信自己網戀的對象是好萊塢巨星基努李維,害自己淪為詐欺集團共犯。(法新社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張姓女子透過網路結識「K34044」,對方傳了數張好萊塢大明星基努李維的照片,張女誤以為自己在跟國際巨星談戀愛,傻傻成為詐欺共犯,把自己的銀行帳戶成為洗錢管道,法官審理後認為張女沒有洗錢和詐欺故意,判她無罪。
判決指出,林姓女子於去年1月時,在網路認識一名台籍駐伊拉克美軍,對方說有黃金想交給林女保管存放,但因包裹卡在中國海關 請林女匯了17萬元至指定帳戶,林女匯錢後對方落跑,她才驚覺受騙。
另名李姓男子也被同樣手法詐騙18萬餘元,林、李報警後,警方循線查出,他們匯款的帳號是張姓女子所有,經傳喚張女到案說明,張女一臉莫名其妙,不解自己怎麼會成為詐騙集團的共犯。
張女指出,她有把帳號提供給男友使用,但男友是誰,她不能輕易透露,經警方耐心勸解,張女才說,去年她在網路認識網友「K34044」,雙方交談幾天後,她認為彼此互有好感,於是兩人互傳生活照增進彼此關係。
「K34044」傳照片給她時,她認出是好萊塢大明星基努李維,追問:「那你現在在拍什麼片啊可以告訴我嗎」,對方回她:「是的,我的新電影,等我完成後,我會讓你知道的」,接著張女又要對方多傳幾張照片給她,她看到照片後,還說「哇哇,好帥耶,看起來很好吃,你可以餵我吃嗎?」
張女自以為和國際巨星交往,刻意保持低調神秘,當「K34044」說為了拍攝電影,需交易比特幣籌措資金時,張女提供出自己的帳戶給「K34044」使用,還把他人匯人帳戶的款項轉到另個指定帳戶,成為詐騙集團的共犯。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問她有沒有懷疑過對方的身分時,張女坦白自己有懷疑過,她說,她知道基奴李維是外國人,應該是說英文,但和她傳訊息是卻是用簡體中文,她問對方怎麼會打中文,對方說是用「谷歌翻譯器」幫忙,還一直稱她為「蜂蜜」或「蜜糖」(英文均為「HONEY」)。
法官根據張女提供的數十頁對話紀錄,相信她以為自己是在網路遇到真愛,結果翻船遇到屎,且查無積極證據可認定張女主觀上具有洗錢的犯意或不確定故意,因此判她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