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級臨時工群聚開慶生趴 7人無收入要繳42萬元罰金
7人群聚開慶生趴,得繳42萬元罰金。 (記者洪定宏翻攝)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孟姓男子本月6日滿19歲,他無視疫情第三級警戒規定,與臨時工同儕共7人,在租屋處開慶生趴,因為太吵而被檢舉,警方開單告發,因疫情暫無工作收入的7人,總共得繳納42萬元罰金。
高市警方指出,6月6日晚間約7點41分,左營分局博愛四路派出所獲報,指左營區自由四路某大樓某戶傳出多人談笑的噪音,疑似有群聚活動,隨即派員前去調查。
員警到場發現,門口有多雙鞋子,且在門外就聽見傳出許多人的嬉笑聲響,按電鈴後,入內查看,共有7人群聚慶生,違反防疫規定。
原來孟男(92年次)與孫男(92年次)共同租屋居住,邀請林姓(92年次)、王姓(92年次)、馬姓(92年次)男子與吳姓(93年次)、黃姓(93年次)少年到租屋處開慶生趴,雖然都戴口罩,但已違反禁止室內5人以上群聚規定,開單告發。孟男等7人均為臨時工,因疫情影響,暫時無工作收入,每人罰金至少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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