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翁輕薄鄰婦詭辯打情罵俏 監視器讓老不修現形
老翁到婦人住處的車庫與婦人聊天,竟未經婦人同意、隔著衣服撫摸女方胸部與下體,還隔著衣服以下體磨蹭婦人的下體。(資料照)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1名年逾70歲的台南市老翁,與1名患有失智症的婦人是鄰居關係,2019年12月12日傍晚6點多,老翁到婦人住處的車庫與婦人聊天,竟未經婦人同意、隔著衣服撫摸女方胸部與下體,還隔著衣服以下體磨蹭婦人的下體。案發後,婦人兒子察覺母親食慾異常,調閱住處車庫監視器影像發現鄰居翁「老不修」的行徑,報警法辦。
老翁訊時坦承有隔著衣服摸婦人胸部與下體,但否認隔著衣服磨蹭女方的下體,強調只是跟女方講話較靠近而已。因4、5年來與婦人愈來愈親密,講話很投機,當時婦人沒有說不要或反抗,婦人會說不要,是怕被外人或他的家人看到;婦人當時有輕拍他的身體幾處部位,是互有好感情意的對話與互動,兩人獨處6分多鐘,婦人沒有斥責他或發怒、趕他走,他未違反女方意願。
台南地院法官調閱監視器影像指出,老翁除了摸婦人胸部與下體,也有隔著衣服磨蹭對方下體,其辯解不足採信。此外,影音中未見老翁動手前有問過女方是否同意?婦人也未明示同意。當天,老翁摸女方胸部時、多次說「你乎我弄1次」;婦人則說:「我會驚,你有某(有妻子)、有某就好,我不要啦」。
法官認定婦人是明確拒絕老翁示愛的言詞與性行為,並非老翁所辯稱的打情罵俏,既然婦人沒有同意,那就不能解釋雙方是合意,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這名輕薄翁10個月有期徒刑,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