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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檢舉噪音16次測不出超標 酒吧因疫情歇業還要賠鄰居錢

開在鼓山區某大樓的卡拉ok酒吧,被2樓和5樓鄰居提告求償噪音擾人,雖未超標仍被法官判賠錢。(翻攝酒吧臉書粉專)

開在鼓山區某大樓的卡拉ok酒吧,被2樓和5樓鄰居提告求償噪音擾人,雖未超標仍被法官判賠錢。(翻攝酒吧臉書粉專)

2021/05/25 12:09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鼓山區某大樓的卡拉ok酒吧,被同棟大樓鄰居檢舉噪音擾人,環保局獲報前往稽查16次,只檢測出26分貝,未達規定的32分貝,但法官認為已影響睡眠品質,判酒吧楊姓負責人要賠12萬元給2樓的謝姓夫妻;住在5樓的李姓男子也提告求償50萬元,酒吧近期因武漢肺炎爆發本土疫情歇業,結果還是被判要賠3萬元給李男。

判決指出,楊姓男子經營卡拉ok酒吧,每天從晚上10點開到隔天凌晨6點,楊雖然在酒吧裡加裝作隔音設備,但卻被住在同棟大樓2樓的謝姓夫妻指控,酒吧傳出的音樂聲、低頻音波害他們徹夜難眠,經診斷出現焦慮症狀及睡眠障礙症,甚至逼得他們只能每天到友人家借宿,因此提告要求楊男須各賠他們25萬元。

高雄簡易庭審理時,楊男辯稱他在樓梯間加作隔音設備,且沒有使用低音喇叭,環保局亦曾派員到場測量,測量結果未逾噪音管制標準;法官調閱相關稽查資料發現,楊男經營的酒吧不但被謝姓夫妻提告求償,也數度被同棟鄰居檢舉,環保局曾前往稽查16次,但只檢測出26分貝,未達規定的32分貝。

法官認為,謝姓夫妻的房子正好在酒吧樓上,且酒吧經營的時間正好是一般人的睡眠時間,雖然未超過噪音標準,但夜深人靜時有聲音傳出,確實會妨害到睡眠品質,也超越一般人所能容忍的範圍,因此判楊男應賠謝姓夫妻2人各6萬元。

住在同棟大樓5樓的李姓男子,也提告自己飽受不規則的重低音響所產生的大小聲音頻、音波、音樂干擾,影響他居住安寧,提告求償50萬元;高雄簡易庭審理時,同棟3樓、4樓的住戶都出庭作證指稱受到酒吧影響,法官認為,酒吧長期在夜間營業並傳出音樂及歌聲,影響其樓上住戶睡眠,干擾到鄰居們休息、睡眠及居住環境,因此判他還要賠5樓的李姓住戶3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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