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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可居家辦公 司法院各機關原則維持一半人力到班

司法院宣布,所屬機關職員可申請居家辦公。(記者吳政峰攝)

司法院宣布,所屬機關職員可申請居家辦公。(記者吳政峰攝)

2021/05/19 16:01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9日宣布,除先前已經提升為第三級警戒區域的台北市、新北市外,即日起至28日止,提升全國其他地區為第三級警戒區域。司法院19日下令,司法院及所屬機關人員,包括法官,均得居家辦公。

司法院發言人張永宏表示,司法院本於防疫優先原則,並維持公務正常運作,決定即日起至同月28日止,擴大居家辦公措施實施範圍,司法院及所屬機關之人員,均得居家辦公,凡任職於所轄單位的全部人員,包括法官、法官助理等,經機關首長核准,均得居家辦公。

此外,張永宏指出,依規定需進行自主健康管理的人員,亦得居家辦公,換言之,凡與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疑似病例者、接觸確診病例者有接觸的法院職員,經機關首長核准,優先准許居家辦公。

但張永宏強調,基於維持公務正常運作的原則,司法院及所屬機關將基亦可視情況調配人力,單位內原則仍須維持一半的到班人力,以維持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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