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精」有罪!300元賣精液 2男人工生殖法緩起訴
新北地檢署。(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葉姓男子及潘姓男子在前年及去年間,在蝦皮拍賣網站以300元出售精液,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發現後函送法辦,新北地檢署考量2男認罪、深表悔悟、5年內無前科,依違反人工生殖法,予以緩起訴,期間1年,並接受法治教育9小時。
檢方調查,前年10月間,葉男先在蝦皮拍賣以300元價格販賣精液,隔年換潘男在相同拍賣,以相同價格,刊登販售精液廣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發現後函送法辦。
檢方考量2人5年內無前科,僅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所犯情節尚非鉅大,依違反人工生殖法中的「營利販賣生殖細胞」罪,予以緩起訴,期間1年,並接受法治教育9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