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半夜受邀跑酒攤 結果喝醉被載到汽車旅館性侵
2021/05/08 11:12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女大生「小玲」(化名)半夜受邀跑酒攤,結果不勝酒力醉趴,楊姓男子見狀竟將「小玲」載到汽車旅館性侵,「小玲」酒醉發現遭到侵犯,因找不到衣服,裹著浴袍向旅館經理求助,事後報警將楊男送辦,屏東地院法官依乘機性交罪判楊男3年半徒刑,又犯強制罪,判拘40天,可上訴。
小玲與楊男在飛鏢場認識,楊男1年多前半夜與友人喝酒到一半,透過手機Line小玲來幫忙擋酒,小玲到場後卻喝到醉,被楊男載到汽車旅館脫光衣服性侵得逞,小玲酒醒發現遭到侵犯,還找不到衣服,裹著浴袍向旅館經理求助,事後並報警處理。
楊男辯稱小玲到汽車旅館時意識清醒,雙方是合意性交,並未違反小玲意願,雙方若無相當程度的交往,小玲也不會受邀參加酒攤。
法官檢視雙方說詞及以在Line的通訊內容,並詢問旅館人員後,認定小玲當下並無意願要和楊男發生性關係,楊男卻趁被害人酒醉性侵,又向被害人恫稱有拍祼照,要求被害人去沐浴,卻讓被害人找不到衣服,涉犯強制罪,依乘機性交罪判楊男3年半徒刑;又犯強制罪,判處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