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熟客突然狂刺店員5、6刀 法院查出「謝謝」先生罹病減刑
新北市李姓男子認為超商店員幫他微波食品時故意不弄熟,竟持水果刀趁機狂刺5、6刀,一審依殺人未遂罪被判5年6月,但高等法院認定,李男受思覺失調症病情影響,減刑改判為3年6月、刑後施以監護2年處分。(情境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李姓男子是住處超商的熟客,時常將「謝謝」掛口頭上,去年3月不滿簡姓店員替他微波的食品沒有熟,竟趁簡男補貨沒有防備時,持水果刀朝後背、前胸狂刺5、6刀,簡男負傷跑到對面的派出所求救;李男一審依殺人未遂罪被判5年6月,但高等法院認定,李男犯案時受思覺失調症病情影響,致辨識能力降低,今減刑改判為3年6月、刑後施以監護2年處分。
判決指出,李男去年3月12日凌晨2時30分到新北市林口區某連鎖超商購買微波食品,簡姓店員幫忙結帳、微波加熱後,李男即在店內用餐,但他認為微波食品沒有熟,認為是簡男惡整他,他假裝丟垃圾,不動聲色走到簡男背後,趁簡男背對著他補貨、不注意之際,拿出隨身的水果刀朝簡男腰部、前胸等處狂刺5、6刀。
簡男負傷時,先以右手抵擋李男的刺擊,趁隙奪門而出到對面的派出所求救,李男竟一路尾隨,直到看見警員出面,才嚇得丟棄水果刀,並抱頭蹲下。簡男送醫急救後保住一命。
李男辯稱,沒有殺人意圖,帶的是拆信刀,不是水果刀,是因為簡男替他微波食品時沒有熟,感覺是在針對他,加上照顧中風的父親一年多來壓力很大,才會生氣地想教訓簡男。
不過,簡男堅稱,微波食品不會沒熟,李男是熟客,平時買東西後時常會說「謝謝」,人很安靜且有禮貎,雙方沒有恩怨。
一審認定,李男雖有思覺失調症病史,但犯案時未受該疾病影響,依殺人未遂罪判他5年6月徒刑。
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他無殺人動機、犯案後未逃跑、未謀取不法利益而犯案等理由,認定李犯案時受思覺失調症病情影響致辨識能力降低,今減刑改判為3年6月、且於刑後施以監護2年處分。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