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談判砍死林口洗車場老闆 自首殺人罪判刑13年
2021/05/04 12:1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男子蘇文彬因不滿在新北市林口區開設洗車場的洪姓老闆欠錢不還,於去年10月間,跑到洪男開設的私人宮廟談判,兩人激烈口角後,蘇男持開山刀砍死洪男,案發後1小時,蘇男在友人陪同持凶刀向警方投案,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殺人罪判處蘇男13年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蘇男因自2010年起陸續借款給洪男,洪男雖以開立票據、設定抵押權等方式作為擔保,但因還款狀況不佳,仍積欠龐大債務。
蘇男雖多次催討,屢遭洪男藉詞推託,因此認為洪男藉故推托、無心還債,心生不滿。
檢方調查,去年10月21及22日,蘇男兩度前往洪男經營的洗車場找尋洪男未果,但打聽得知洪男隔天一早會到他所開設、位於洗車場隔壁的私人宮廟上香。
檢警調查,23日清晨6時許,蘇男開車到宮廟找洪男談判,雙方一言不和,蘇男竟持開山刀將洪男砍死後,開車逃逸,事後才持凶刀向警方投案。
法院審理時,蘇男坦承犯行,合議庭審酌蘇男選擇主動自首,面對法律制裁,節省大量司法資源耗費,依刑法規定,減輕其刑。
合議庭並認為,蘇男行兇下手力道甚為猛烈,手法殘酷,見被害人倒地後,再砍兩刀,亦未將被害人送醫急救,有意致被害人於死,其行為導致被害人死亡,並造成家屬永難弭平傷痛,但審酌他犯後自首、坦承犯行,欲賠償,非無悔改、賠償之心,犯後態度尚可,且其素行良好,為人海派,對親友傾力相挺,並對慈善團體有捐款之舉,入監後未有違規紀錄,可見他無反社會性人格,非十惡不赦者,判刑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