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少女盜領男友阿嬤208萬 農會:已盡到查證責任
高雄少女盜領男友阿嬤208萬元,警方查獲少女起出存簿及寄放友人家35萬元。(民眾提供)(記者陳文嬋攝)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雄1名16歲少女多次盜領男友阿嬤帳戶內208萬元,高雄地區農會表示,開戶條款明定有印章、存簿就能領錢,農會做到多次關懷提問,核對提款人雙證件,已盡到查證責任。
對於被阿嬤及家屬質疑審核機制出問題,高雄地區農會表示,少女持阿嬤的存摺、印章,到農會臨櫃領錢,農會一度致電阿嬤,但阿嬤沒接電話,也多次關懷提問「怎麼不是阿嬤來領?」,少女均稱家裡裝潢在忙,阿嬤請她到農會代領,經農會核對少女雙證件無誤,且少女當行員面前,打電話給阿嬤,行員才會信以為真。
農會強調開戶條款與客戶約法三章,其中第三條有明確規定,只要有印章、存簿就能領錢,這是為了方便客戶;另第四條有規定,若客戶有掛失止付,但仍被人盜領,農會才需要負責,且農會長期對客戶宣導印章、存摺要分開放,萬一有一樣被偷能避免損失。
農會指出,每天臨櫃提領人數眾多,100人中有20人不是本人,如公司會計代領也很多,若是每件臨櫃提領都要聯絡到當事人才能提領,會造成客戶不便,萬一當天人潮多,造成他人必須等候,尤其打電話要辨識對方身分,查證上也有困難,服務業這樣做很為難,恐影響金融秩序。
農會表示,農會在確認存摺、印章無誤,做到多次關懷提問,核對提款人雙證件,已盡到查證責任,阿嬤被盜領是刑事案件,觸法的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應該交由檢警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