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被控性侵女選手 她傳「愛你唷啾啾咪咪」讓他輕判逃牢獄災
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教練阿波確定緩刑免關。(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中部一名國家級田徑教練,被控性侵他長期指導的女選手小莉(化名),帶她到摩鐵發生性關係30次,一審依30次利用權勢性交罪,重判5年10月;但是二審認為,小莉曾多次傳送「哈哈愛您喔、啾啾」、「抱抱一下」等示愛訊息給他,改認定只有2次構成妨害性自主,其餘28次判無罪,且阿波已賠償達成和解,因此改判10月徒刑,緩刑3年,法治教育3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確定緩刑免關。
判決指出,小莉從國中2年級起就由教練阿波(化名)擔任田徑指導教練,一路指導到她上大學、研究所,檢方指控,指導期間阿波為滿足私慾,罔顧師生倫常,以他身為教練,足以影響她未來訓練、比賽、就業、申請獎金等權勢,迫使她受性侵仍只能隱忍屈從,在2013年3、4月間將當時還在讀大二的小莉,載到台中市區的摩鐵發生2次性關係。
小莉指控,之後她覺得不想再跟教練發生關係,所以會在他開往汽車旅館途中說不喜歡、不要再去旅館了,但對方回說,若不繼續跟他維持關係,未來訓練、就業會有問題。由於教練有權力可申請工作缺額,若雙方撕破臉,她會失去就業機會,且她需要領有國家級教練證的阿波帶她出國比賽,只好屈意配合他。阿波坦承發生性行為,但堅稱是兩情相悅。
一審台中地院認定,阿波利用權勢性侵小莉30次,合併重判5年10月。阿波上訴二審,並提出他與小莉2015年赴中國比賽時,她有傳送「好的,啾啾咪咪、愛您唷唷」、「快了啊、不過我們要在抱抱一下嗎」訊息給他;且同年11月雙方結束訓練關係後,她仍用LINE傳送訊息「很希望我們的關係還是可以跟以前一樣好,老師您還是我的心靈支柱」。
二審因此認定,2013年至2015年10月間,雙方28次屬合意性交,僅認定2次構成權勢性交罪,其餘28次判無罪,審酌雙方已達成和解,因此從輕改判刑10月,緩刑3年,條件是須參加3場法治教育。
案經檢方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沒有違誤法令,駁回上訴定讞,阿波確定逃過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