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心北環動土衝擊周邊交通 廠商聲請假處份遭駁
2021/04/06 20:4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新北市多家廠商指出捷運環狀線北環段Y19A站等選址不當,除向環保署提出公民告知,也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請求命環保署要求北市捷運局不得實施開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廠商聲請並無理由,今裁定駁回;可抗告。
全案源於北市捷運局的「台北捷運系統環狀線建設計畫」,其中,「北環段原Y19站至Y19A站」規劃設置於新北產業園區五工路一段,但這範圍內的多家廠商認為選址不當,將嚴重影響他們對外交通及廠房內精密加工產品的製程,且北市捷運局也已於今年2月26日將工程上網公開招標。
故多家廠商接著成立「新北產業園區捷運出土段受害廠商自救會」,並於今年3月19日趁環保署前副署長詹順貴前往北市府時要求暫停施工;同時考量施工在即,情況急迫,可能對於周圍環境造成重大且不可回復的損害,向北高行聲請假處分,請求命環保署要求北市捷運局在判決確定前,不得實施「台北捷運系統環狀線設計畫」中「北環段原Y19站至Y19A站」範圍內的開發行為。
北高行稍早透過新聞稿指出,廠商今年3月3日向環保署提出公民告知,卻未等待60日告知期滿,便於同月19日向法院聲請本件假處分,並無理由;另廠商認為有急迫情事,也已提出公民告知,環保署並已立案調查,廠商卻又以有急迫情事為由聲請假處分,迫使環保署就特定立場民眾訴求及司法調查分別回應,已干擾並壓縮行政決策的形成空間及時程,故駁回廠商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