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9之亂」員工爆肝15小時 中華電信子公司確定罰100萬
中華電信引爆499之亂,民眾排隊申辦。(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中華電信2018年間推出「499吃到飽」活動,由百分百持有的子公司「宏華」承辦,沒想到申辦民眾過多,員工漏夜加班受理,光在台中,就有33人的日工時超過12小時,其中一人甚至長達15小時。台中市政府認定宏華違反勞基法,開出百萬元罰單。宏華興訟抗罰,主張客人暴增為突發事件,未獲最高行政法院採信,日前駁回,開罰確定。
宏華完全由中華電信掌控,屬於人力派遣公司,專門承攬中華電信業務,負責經營各門市展示、受理及銷售業務,以及客服、網路查修、裝移機服務。2018年5月9日至15日母親節,中華電信推出「499吃到飽專案」,網路吃到飽、網內通話免費,網外及市話180分鐘免費,以限制性行銷策略激發消費者緊張感,誘使消費者爭先恐後搶辦。
業務由宏華受理,員工為了應付499之亂,被迫加班,不少人做到凌晨還無法下班,嚴重過勞,中市府決定派人實施勞檢,赫見有33人的日工時超過12小時,遠高於聘僱契約中約定的8小時,其中一人早上10點上班,竟然到隔天凌晨3點才下班,就算扣除2小時的休息時間,工時也高達15小時,明顯違反勞基法。
門市人員採輪排班制,共分5個班別,但宏華在更換班次時,卻未給與勞工連續11小時休息時間,有人回家僅7.5小時,又馬上趕來上班,叫苦連天。
中市府認為,宏華讓員工超時工作,又未給予法定11小時的休息時間,違反勞基法,2項違失各開出50萬元罰單,總金額100萬元,並公布公司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宏華興訟抗罰,主張499專案前一日才收到中華電信通知,且該專案一開始並未受到大眾矚目,是因媒體大幅報導,以致申辦量於短期暴增,來客數量顯非事前所能預料,符合勞基法所定的「事變或突發事件」,依法可延長勞工工作時間,不應受罰。
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表示,宏華資本總額1億8000萬元,專為延伸中華電信經濟活動而設,經營規模甚大,不能與少數資本額的雇主相擬,具有熟知勞基法的法務,履行法令規定並無困難,遇到499之亂,人力無法負荷,應即時向母公司中華電信反映,並中止違規行為,不得以「無從預見」為由卸責,駁回其訴。
宏華上訴,但最高行認為,原判決已經說明判決理由,且分別處分50萬元沒有逾越比例原則,難認有裁量濫用或怠惰的問題,無違誤,日前判宏華敗訴,百萬罰單確定要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