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年前新竹銀樓強盜殺人案 郭中雄冤獄獲賠631萬元
2021/03/19 22:04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男子郭中雄涉入35年前的銀樓搶案,咬出共犯是蘇炳坤,害蘇炳坤坐了891天的牢,而後經過民團救援,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改判蘇無罪,近日再判郭中雄無罪。高等法院認為郭中雄坐了1803日的冤獄,日前准予補償631萬500元。可聲請覆審。
1986年3月23日,兩名歹徒打劫新竹金瑞銀樓,搶走金飾32.79兩,老闆陳榮輝被砍傷。檢警逮捕有多項前科的郭中雄,郭中雄則咬出老板蘇炳坤是共犯。
兩人被依強盜殺人未遂罪判刑,蘇炳坤15年,郭中雄另涉竊盜罪,被判刑3年,與強盜殺人未遂罪合併應執行16年徒刑。
蘇炳坤自認無罪,四處陳情,前總統陳水扁2000年特赦他,但蘇仍屬有罪之身,他為了平反名譽,請民團協助奔走,終於獲得再審機會,前年8月高院改判他無罪,未上訴,全案確定,蘇獲得445.5萬元冤獄賠償。
雖然蘇炳坤是被郭中雄咬出,但民團也認為郭中雄是被誣陷,替郭奔走,獲得高檢署檢察官周士榆同意,以本案有新事實、新證據,聲請再審。
高院認定行兇的2犯嫌戴著頭套,證據無法證明就是蘇炳坤與郭中雄,去年3月也判郭中雄無罪。
郭中雄拿到無罪的確定判決後,聲請刑事補償,高院認定他被羈押及關押共1803天,日前評議後准予631萬500元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