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爆料假賣屋詐財 徐乃麟提告出庭怒嗆:絕不原諒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藝人徐乃麟遭有投資糾紛的蔡曜丞、曹米芳爆料指稱「假賣屋、真詐財」8000萬元,徐乃麟開記者會澄清時,對方還現身踢館,說他「怕了」,乃哥氣不過,控告2人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去年10月認定曹、蔡2人刻意將投資糾紛誇大渲染為詐欺,有誹謗故意,起訴2人。台北地院今天開庭,徐乃麟以告訴人身分親自到庭迎戰,庭後受訪更痛批蔡、曹2人,「壞到骨子裡去,絕對不能原諒」,他還說,「以後每次開庭我都會來」,堅持捍衛自身名譽與清白。
2019年5月,《鏡週刊》報導指出,徐乃麟向「大龍蝦數位國際」公司總經理蔡曜丞、其中國子公司負責人曹米芳以假賣屋方式詐財侵吞8000萬元,隔月曹女開記者會說徐乃麟是「披著羊皮的狼」,以一連串的騙術集團詐騙,還控告徐乃麟背信、詐欺等罪,但士檢處分不起訴。
檢方查出,徐乃麟2015年與好友、大龍蝦陳姓負責人一起投資中國棋牌遊戲事業,曹女負責向中國體育總局申請批文,期間因資金需求,由陳以蔡男名義向徐乃麟買下台北市內湖區6942萬元的房子,再向銀行貸款5500萬元,過戶後增貸1020萬,並向友人二胎貸款1500萬,以供公司營運之用。
陳遲遲無法支付第2期千萬元購屋款,遲繳房貸利息,銀行催討無著,通知蔡即將法拍,徐乃怕房子被法拍,和陳、蔡商議決定解除買賣,房產過戶回徐乃麟,為了節省違約金,由徐接手持續匯款給蔡繳房貸。檢方認定是民事財務糾紛,徐乃麟並無詐財犯意,處分不起訴。
但蔡、曹卻在前年5月向媒體爆料不實,翌月徐乃麟開記者會澄清時,2人還到現場踢館,徐乃麟認為對方擺明吃定他是藝人,有錢又怕爆料,憤而控告對方2人加重誹謗罪,北檢去年10月起訴蔡男、曹女,北院今天開庭。
曹女和蔡男都否認犯行,辯稱有些事實仍須調查,徐乃麟是否犯罪也有待進一步釐清,且他們的說法是引用媒體報導,還說徐是公眾人物,他們是對可受公評的事發表合理評論。
徐乃麟說,他只是把房子借給朋友去貸款以便投資,大龍蝦3人規劃如何運用、還款,與他無關,他匯貸款費用給蔡時,有時還會多付一些,不解對方為何要告他詐欺。
庭訊後徐乃麟說,「這2個人絕對不能原諒,壞到骨子裡去了」,對方告他背信等罪都不起訴了,事後卻又向媒體爆料,誣指他賣屋詐財,他無奈地說,可能對方看他有錢吧,若只是為了錢,他可以不用計較,但這種做法「我真的沒辦法用言語形容有多惡劣」,所以一定要請司法還他清白、正義。告訴人不須每次開庭都到庭,但徐乃麟說,他一定每次都會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