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違停被拖吊 運將怒告警偷車反吃上誣告官司
台北地檢署予以杜姓計程車司機緩起訴處分。(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杜姓計程車司機因違規停車,車子被警方拖吊,杜男趕到時已來不及,只能目睹車子當場被拖走,他氣得提告警察竊盜、強制等罪,台北地檢署認定警察罪嫌不足不起訴,杜男反因此吃上誣告罪,檢方考量他認罪予以緩起訴處分,條件是當庭書立悔過書並已完成。
去年間,杜男在台北市街頭違規停車,計程車被警方拖吊走,杜男趕到時,計程車正被吊上拖吊車,杜男不爽怒嗆警察:「你給我把車放下來」,但警察不予理會,仍把車拖吊走,杜男氣得當天就到派出所報案,提告警察偷車。
檢方認為警察依法行使職權,將警察不起訴,另簽分杜男涉嫌誣告,杜男出庭時一開始仍是氣噗噗,在法庭上飆罵警察不是,後得知自己非告訴人已是變成被告,態度馬上放軟向檢察官求情,表示家中經濟都靠他開計程車的收入,他不能有前科紀錄,檢方考量他認罪因此予以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