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佳濱與翁茂鍾吃10次飯、收6件襯衫 司法院:從未列入懲戒名單
司法院表示,洪佳濱的違失行為未達移送監察院的標準,從未把他列入懲戒名單內,何來護航之說。(資料照)
與翁茂鍾不當接觸名單獨漏洪佳濱?黃國昌:誰幫涉弊法官喬事護航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前立委黃國昌今日質疑司法院護航涉弊法官洪佳濱,把洪從移送監察院彈劾的名單中抽走,暗助其退休。司法院回應表示,洪佳濱的違失行為未達移送監察院的標準,從未把他列入懲戒名單內,何來護航之說,一切資料均公開,可受公評。
司法院調查法官與涉訟富商翁茂鐘的不當交往案,依照承審翁案、收受衣物、受贈營養品、頻繁飲宴等4個指標判斷涉案程度,最後認定20名法官有違失,其中7人情節重大,應付司法懲戒,移送監察院審查;另外13人情節輕微,應受行政懲處,但因超過5年時效,已無法處理。
黃國昌質疑,移送監察院的名單原本有8人,包含懲戒法院法官洪佳濱,但司法院護航喬事,把他從名單中抽除,助他得以在3月2日退休,全身而退、安養天年,是「臭不可聞的包庇!」
司法院指出,洪佳濱未承審過翁茂鍾的案件,也沒買其公司股票,但9年內和他吃過10次飯,收受6次衣物,行為確有違失,惟情節未達懲戒地步,從頭到尾未把他列入移送監察院名單內,何來從移送名單中抽除一說?
司法院強調,違失法官應移付司法懲戒或移付行政懲處,斟酌的是其是否曾擔任翁茂鍾案件的承審法官,以及不當飲宴的次數多寡等情狀,綜合決定後所下的判斷,一切資料均公開透明,可受外界公評,並無抽換名單、包庇特定人士之情。
除了洪佳濱將於3月2日退休,涉案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金圍也將於同日退休,而另名涉案的最高法院庭長陳世淙則將於2月21日退休。
據悉,這3名法官都是在接受約談後,自覺顏面無光,申請退休。司法院調查後,認定3人有違失,但情節未達應付懲戒的地步,決議不送監察院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