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褲對女同事說「看到妳的照片會勃起」 北市環保局員工罰2萬

台北市環保局一名張姓職員,前年被女兒輩的同事小花(化名)指控性騷擾,對她說「為什麼看到妳的照片就會勃起?」還脫褲示愛。北市府認定性騷擾屬實,裁罰張員2萬元。張員否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地院今駁回。(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北市環保局一名張姓職員,前年被女兒輩的同事小花(化名)指控性騷擾,對她說「為什麼看到妳的照片就會勃起?」還脫褲示愛。北市府認定性騷擾屬實,裁罰張員2萬元。張員否認性騷擾,提起行政訴訟,但台北地院檢視兩人對話等證據後,認定開罰無誤,駁回其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員年齡足以當小花的父親,但前年6月間,他卻抓著小花的左手,表示「我看到這些照片都不會勃起,為什麼看到妳的照片就會勃起?」接著從皮包中掏出威爾鋼,甚至當場脫掉長褲、只剩內褲示愛。小花受驚怒斥「你也太誇張了,怎麼能在女生面前脫褲子?你馬上把褲子給我穿起來!」
小花不願隱忍,提出申訴。小花母親察覺愛女多日情緒無法平復,詢問後得知上情,痛罵張員。張員則回小花「讓妳媽痛罵完了!完全結束了!壓力呢!完全沒變」等語。北市府訪談小花及母親後,認定性騷擾屬實,開出2萬元罰單。
張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自己視小花如姪女,於公於私多所關照、體諒,但小花正值年少,卻多次藉詞進入他的住處休憩,惟他仍保持適當距離,還提醒注意男女分際,未有何性騷擾行為,要求北院撤銷罰單。
北院綜合張員、小花、小花母親、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資料,仍認定張員涉犯性騷擾,認定裁罰無誤,駁回其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