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略誘囚禁少女偷拍不雅照 「保全界李宗瑞」求刑11年裁定續押

    國中少女遭略誘偷拍不雅照,「保全界李宗瑞」起訴求11年刑裁定續押。(資料照,記者黃良傑攝)

    國中少女遭略誘偷拍不雅照,「保全界李宗瑞」起訴求11年刑裁定續押。(資料照,記者黃良傑攝)

    2020/12/29 20:14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被媒體封為「保全界李宗瑞」的羅姓男子對少女有特殊迷戀,被控佯稱提供電競陪玩員打工機會,誘騙高雄一名國中少女到新竹竹東,涉下藥控制少女疑拍不雅照,高雄檢警今年9月搜索羅男住處,找到密室救出少女,逮捕涉案主嫌羅男及盧姓、王姓等共犯,雄檢今天偵結依加重略誘、兒少性剝削條例等罪起訴,並向法院請求從重判刑11年,高雄地院今午開庭認定被告曾有謊報失蹤、滅證事實,裁定續押羅男禁見。

    至於羅妻、盧姓、王姓等共犯同遭起訴,至於另一名收押中的盧男,高雄地院認為盧姓被告訊問後坦承部分犯行,並有卷內證據為證,認犯刑法第164、165條罪嫌重大,又因被告前有滅證的事實,供詞又與羅姓被告有部分出入,有滅證、串證之虞,雖有羈押的必要。

    但因盧男所犯為3年以下之罪,如聲請具保停押,不得駁回,但考量其犯情、所擔任角色、經濟情況,日後將住於母親住處,爰諭知10萬元具保,每周3次向新北市瀘州區母親住處的派出所報到,且禁止與本案相關人接觸,如無法具保,則羈押禁見。

    羅男遭高雄地檢署起訴、加重求刑11年,並且繼續覊押;少女的阿嬤得知後說:「當然是有滿意!」家人也表示,少女慢慢平復心情,也已重回校園上課,生活逐漸恢復正常,希望外界不要打擾孩子。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