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勒斃罕病幼女再偕長女輕生 她哭問「可以不要死嗎?」
2020/12/29 12:07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過難關。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人倫悲劇!林姓單親媽媽去年與長女合力勒斃患有平腦症的小女兒後,2人再輕生,期間長女哭訴「可以不要死嗎?」,並於昏迷前打電話向父親求救,母女2人才獲救,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不堪長期照顧罹患罕病女兒壓力的林女患有重度憂鬱症,情堪憫恕依法減刑,依與少年共同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林女3年2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從事美甲業的林女與丈夫離異後,獨力養育2名女兒,大女兒就讀國中,11歲小女兒因平腦症需長期照護,領有重大傷病卡,去年林女工作不順遂,沒錢請看護,只好邊打零工邊照顧小女兒,去年7月27日下午,林女心萌短念,想帶2名女兒一起走。
當天林女先與大女兒合力將已服用安眠藥的小女兒勒斃,隨後2人再尋短,但大女兒不堪痛苦向母親哭訴「可以不要死嗎?」林女則回「你活就好」,大女兒趁著昏迷前打電話向父親求救,他急忙趕往並報案。
警、消人員到場,發現小女兒已身亡,林女及大女兒經送醫搶救無生命危險;林女到案堅稱殺害小女兒是她一人所為,案發後檢方依殺人罪聲押林女,大女兒則被送到台中少年觀護所安置。
台中地院審理時,林女友人、大女兒都替林女求情,大女兒說,母親照顧她們壓力很大,「請法官原諒媽媽」,林女友人也表示林女對小女兒的照顧不遺餘力,而案件審理期間,林女也進行精神鑑定,認定林女在案發時,罹患重度憂鬱症,事發時心神耗弱,情堪憫恕,符合減刑標準,判林女3年2月徒刑,可上訴,至於大女兒部分,由少年法庭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