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震清趕進度拚回家過年 放棄勘驗李恆隆偵訊錄音檔
蘇震清(右2)訴訟策略大轉變,力拚2月上旬交保,回家過年。(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立法委員集體收賄案,今天提訊蘇震清進行準備程序,蘇震清先前多次質疑李恆隆的偵訊錄音被動手腳,自訴控告承辦檢察官涉偽造文書、變造證據,他還一度在看守所絕食,但今天訴訟策略大轉變,辯護律師當庭表示,放棄勘驗李恆隆的偵訊錄音檔,也放棄調閱通訊監察書,並一再向法官表達希望能儘快詰問李恆隆等3名證人,力拚在1月底或2月初之前完成詰問,以爭取讓蘇震清在2月上旬交保、回家過年。
檢方聲請傳喚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負責人李恆隆、其胞姊兼帳房李秀峰,蘇震清聲請傳喚其辦公室主任余學洋作證,蘇震清的律師張世和向法官表達,希望能儘快在1月底前交互詰問3名證人完畢,最好能在1天以內就問完,極力爭取在農曆春節前交保的意圖明顯。但檢方和法官都認為頗有難度,「光是李恆隆可能就要問一整天」。
蘇震清的律師團先前多次開記者會指出,北檢的李恆隆偵訊錄音、錄影不完整、空白或有嚴重雜訊,質疑李恆隆的供述是否出於自由意志,今天庭訊時卻策略一變,不再聲請勘驗全部錄音錄影,並會加快腳步在1月8日之前,以書狀表示對李恆隆偵訊時筆錄的任意性和證據能力的意見;張世和原本還聲請調閱6、7年以來蘇震清的全部通訊監察書,核對有無不法,但隨後又改口說捨棄調閱,以加速審理進度。
檢察官認為,蘇震清的辯護團隊10月20日就已收到全部錄音錄影光碟,至今2個月遲不表示對筆錄證據能力意見,即使有2個檔案因設備異常而有雜訊,律師仍可對其他10個沒有問題的檔案表示意見;張世和則說,李恆隆被羈押前的筆錄有證據能力,羈押後自白認罪的筆錄沒證據能力,但不再聲請勘驗錄音檔,會以書狀表示對錄音檔的意見。
檢察官黃嘉妮回稱,不接受律師機巧式的回答,強調李恆隆做筆錄時有律師陪同偵訊,也有先確認再具結,李恆隆自己都沒爭執筆錄的證據能力,卻由蘇震清這位旁人來質疑,不合情也不合理,在沒有違法情況下,法院沒有義務進行多餘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