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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車禍送醫控警未作筆錄、遺失紀錄器畫面 清水分局澄清

李男在臉書po文指控員警處理車禍事件「太扯」。(擷取自臉書)

李男在臉書po文指控員警處理車禍事件「太扯」。(擷取自臉書)

2020/12/22 13:06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台中市李姓男子日前在沙鹿與陳男駕駛的小客車對撞,重傷送醫,昨深夜po文指控清水分局受理的員警不到醫院作筆錄,並遺失其提供的行車紀錄器影像,質疑警方「吃案」;清水分局今澄清指出,當時李男傷重住加護病房,員警告知家屬俟傷好再至派出所做筆錄,遺失檔案則因電腦故障,並非故意。

李男昨在臉書po文表示,他騎重機出車禍四肢全斷,員警卻表示「重機都嘛騎很快」,質疑警方「先入為主」,態度可議,也不去醫院作筆錄,還把他老婆送去的行車記錄器畫面搞掉,「不想當警察你可以辭職不是嗎?」

清水分局面對李男指控澄清指出,車禍發生在今年10月19日,李男在沙鹿區騎重機直行,與陳男駕駛的轉彎小客車相撞,李男四肢骨折重傷送醫院加護病房,承辦員警當時告知家屬,俟傷勢復原後要到派出所做筆錄,但李男住院後皆未連絡,隨即自行向車鑑會申請鑑定,並向清水分局督察組投訴指稱警方沒有製作筆錄,分局於是在11月25日派員到醫院為李男製作筆錄。

清水分局表示,李男妻子提供的行車紀錄畫面,員警因電腦故障,致畫面遺失,警方隨即聯繫陳男及李男再度提供行車影像,但李男不肯,幸陳男提供的行車影像,足以釐清事故真相,並不影響案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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