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偷情滑進摩鐵慶4週年留性愛自拍 正宮怒告小三求償200萬

丈夫和女同事偷情滑進摩鐵慶祝4週年,還留性愛自拍,正宮發現怒告小三求償200萬元,判賠80萬元。(示意圖)

丈夫和女同事偷情滑進摩鐵慶祝4週年,還留性愛自拍,正宮發現怒告小三求償200萬元,判賠80萬元。(示意圖)

2020/12/13 19:52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劉姓女子發現丈夫疑有小三,偷情長達4年,今年還上桃園一摩鐵自拍性愛照,怒告李女侵害配偶權求債200萬元,李女否認是影片主角,辯稱交往時對方還沒結婚,被告時才知對方已經結婚,法官檢視李女曾傳微信「我想你」,兩人同事5年,劉女的丈夫臉書標示「已婚」,李女應知對方已結婚,判決賠償8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女曾任保險經紀公司負責人,她主張今年3月間發現丈夫的未婚同事李女2月29日傳曖昧簡訊給丈夫「今天是4年一次的特別日子,2/29表示我們邁入第4年了,愛你」,丈夫也回傳「愛你唷」貼圖,後來劉女又在丈夫的手機,發現疑似2人自拍的性愛照,仔細比較照片後,懷疑在桃園一間汽旅所拍,劉女怒告李女是小三,以自己年所得600萬,向被告求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

高雄地院認為劉女於2016年4月結婚,她的丈夫和李女對話紀錄,研判2人應曾交往過,但李女辯稱2015年間認識劉女丈夫,但男方當時沒結婚,也不知後來有結婚,2017年李女也結婚,並未與對方交往偷情,直到被劉女提告後才知對方已結婚。

法官調查發現劉女丈夫曾傳A片給李女,還問對方看了會想嗎?並討拍李女他不在身邊不能想做愛的事,李女也回「這句台詞是我要說的好嗎?」法官依此認定2人應曾發生過親密關係,經勘驗自拍性愛照,因女主角的飾品和李女相似同款,無法排除2人交往的可能。

法院另檢視2人的LINE對話,發現劉女的丈夫於去年9月間出國,李女曾傳微信「我想你」,還曾留言流露和正宮劉女吃醋的話,另他的臉書有標示已婚,或判定被告李女應知對方是有婦之夫。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