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台木板從天而降砸死婦人 與家屬和解獲緩刑
2020/12/11 12:04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53歲梁姓男子2016年起向劉姓房東承租6樓公寓,前年7月,梁男放置在陽台的木板被強風吹落,不偏不倚砸中一名婦人頭部,婦人緊急送醫後仍回天乏術,檢方認定梁男涉犯過失致死罪將他起訴,新北地院審理期間,梁男與被害者家屬達成和解,合議庭今判他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緩刑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8年7月3日,婦人乘坐輪椅由印尼籍看護推輪椅,行經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正準備進騎樓時,卻從天而降一塊長60公分、寬20公分、厚1.7公分的木板,婦人慘被砸中頭部,雖送醫搶救仍因顱內出血宣告不治。
審理時,梁男坦承疏失,法官認為梁男因一時疏失令婦人枉送寶貴生命,並造成被害人家屬無法彌補的傷痛,但考量梁男事後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犯後態度尚佳,又無前科紀錄,被害人家屬也同意予以緩刑,因此予以緩刑宣告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