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愛女12年靠遺產、網拍維生 到「女人最愛」消費才漏餡

田中偵查隊偵查佐廖偉仁(左1)等4人承辦該案後鍥而不捨,是破案關鍵。(記者陳冠備攝)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林姓女子12年前從彰化帶走11歲女兒後即消聲匿跡,為了不讓前夫找到,甚至不讓女兒就學,連身分證、健保卡都不用,林女也不使用金融卡、信用卡,只靠繼父遺產跟網拍維生,母女宛如人間蒸發,但就在警方想破頭時,警眷一句「女人十之八九都會在寶雅消費」才讓偵辦員警茅塞頓開,並發現林女消費記錄,進而追出足跡,尋獲已長大成人的「女兒」。
彰化田中警分局表示,警方最近針對失蹤人口進行清查,把已失蹤12年的謝姓女童列為重點清查,經查林女與高雄有地緣關係,南下查詢十多次,但林女搬家多次,又很少與鄰居招呼,保持神祕,鄰居也說不知搬到何處,直到偵查佐廖偉仁、張清呈、田中所巡佐楊慶錫、警員劉家維等4人查出林女有在寶雅賣場消費的資料,才讓案情有了重大突破。
廖偉仁說,為了破案,休假時還將卷宗帶回家,也上網查詢學籍、健保、金融等資料,就是沒半點線索,老婆見他苦惱之際,突然說出「女人十之八九都會在寶雅消費,可以試看看」,他於是和高雄寶雅聯繫,竟然真的查到林女名字,但是留的是假電話、假地址,不過已讓案情有了突破,終於在林女交通路徑找到機車,7日在其機車附近埋伏多時,終於在其住處逮到正要外出的林女。
警方指出,林女被捕時一臉驚慌失措,最後帶著員警前往住處,發現女童已經長大成人,但是相當怕生。林女跟警方供稱,沒有讓女兒上學,但有幫她買評量及自修書,讓女兒在家自學,等女兒17、18歲,會開始幫忙她擺地攤跟拍攝網拍,加上繼父有留遺產,每個月約1萬多元的收入,能省就省,生活還算過得去。
廖偉仁說,林女十分懂得隱藏足跡,完全不用金融卡,也沒勞保記錄,唯一的交通工具,則是向房東買機車,也沒過戶,12年來靠擺攤跟在家包裝禮品計件維生,加上多年前繼承了一筆遺產,完全利用現金交易過生活,因此躲避追緝。

林女藏女12年,警方透過林女在寶雅賣場消費紀錄找到行蹤。(記者陳冠備翻攝)

田中警分局破獲失蹤12年的女童案,田中警分表揚找到林女和女兒謝女的田中所偵查佐張清呈(左起)、廖偉仁、田中所巡佐楊慶錫與警員劉家維4人。(記者陳冠備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