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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小三! 不滿老闆分手解雇她 她狂打600通騷擾電話

林女長年在深夜撥打匿名電話,騷擾林男一家人。示意圖。(資料照)

林女長年在深夜撥打匿名電話,騷擾林男一家人。示意圖。(資料照)

2020/12/06 13:19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經營貿易公司的林姓老闆與林姓女員工搞外遇,婚外情曝光後,林女不甘被拋棄,竟長期在深夜打匿名電話騷擾林男、傳訊息「想生你的孩子」等字眼,還以訴訟手段找林男一家麻煩,氣得林男夫婦對她求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台北地院認定林女騷擾林男一家長達近5年,合計去電600多通及傳訊800多則,判林女應賠償林男夫婦15萬元。

林男夫婦指控,林女於6年多前到職後,曾與林男偷偷交往1個多月,後來婚外情曝光才協議分手,之後林女無故曠職多日,因而被解雇,不料,林女離職後,竟展開長達5年多的報復行動,長期打電話或留語音文字訊息騷擾。

林女辯稱,她先被林男性侵及違法解雇,之後又被林男的子女陷害,才會打電話及傳訊息向林男討公道;至於她之所以去電林男公司,是為了找林男商討解雇及相關訴訟案件。不過法官認為,林女多次去電林男公司,留言「你這個大色鬼,不要臉」等諸多字眼,目的均不是就勞資糾紛或訴訟案件進行討論。

法官認為,林女多年以來,以密集撥打電話、語音留言、傳LINE及手機簡訊等方式,騷擾林男一家長達數年,逾越一般社會常情所能忍受,損及林男一家免於受干擾的自由及居住安寧權,並已造成其家人精神上的痛苦。

判決指出,自2016年7月24日開始至今年5月20日為止,林女侵擾林男夫婦的自由權及居家安寧權,導致林男夫婦精神上的長期痛苦,衡量林女的收入及一切情狀後,認為林女應分別賠償林男10萬元、林妻5萬元,合計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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