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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警方遭質疑包庇酒駕 警方坦言:處理流程有疏失,追究責任

高雄市長明派所遭質疑包庇酒駕。(讀者提供)

高雄市長明派所遭質疑包庇酒駕。(讀者提供)

2020/11/30 06:01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高雄市林姓男子29日凌晨將車子停在慢車道上,由於林男坐在駕駛座上睡覺,疑似有酒味,車子引擎未熄火且車門打開,遭民眾報案後,員警先質疑報案人有無目睹駕車,之後將林男帶回派出所,但未酒測就讓林男離去,遭民眾質疑包庇酒駕。警方今凌晨坦言,處理流程有疏失,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加強員警教育。

29日凌晨,一名楊姓民眾在高雄市建國、林森路口發現一輛轎車停在慢車道上,引擎未熄火且車門打開,懷疑駕駛酒駕而報警,轄區長明派出所蔡姓員警到場,發現44歲林姓男子坐在駕駛座上睡覺。

楊姓民眾質疑警方未對林男酒測,反而不斷質問楊是「哪隻眼睛看到他(林男)開車」並問楊若願做指證筆錄,就對林男進行酒測,說詞令人傻眼,楊姓民眾認為警方沒有積極作為,疑似包庇酒駕。

警方事後將林男帶回派出所,林男辯稱車子是朋友駕駛至該處停放,他沒有駕車,他只是在駕駛座休息。警方表示,調閱監視器未拍攝到該處,故無法佐證,且報案人原本願意配合製作證人筆錄,但到派出所又不願作筆錄即離去。警方事後聯繫林男的友人接走,車輛也移置他處。

該案經媒體披露,昨晚警分局派員到派出所了解事發過程,認為依取締酒駕作業程序,駕駛人不勝酒力於路旁車上休息,未當場查獲有駕駛行為者,應補充相關證據,足可證明其有駕駛行為,始得依法舉發,但處理員警未當場詢問並釐清林男是否有駕駛行為,如為其他人駕駛,身分為何等問題,等查明後據以實施酒測,且未依規定告發該車紅線違停,處理流程顯有疏失,分局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會加強教育員警熟悉正確處理流程,避免再犯及造成民眾非議或質疑。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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