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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道義!撞電桿丟下滿身傷友人 男棄車落跑被判刑6月

男子深夜機車載朋友,自撞電桿,朋友受傷他卻棄車落跑,被南投地院判刑6個月。 示意照,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記者陳鳳麗攝)

男子深夜機車載朋友,自撞電桿,朋友受傷他卻棄車落跑,被南投地院判刑6個月。 示意照,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記者陳鳳麗攝)

2020/11/27 21:52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埔里鎮吳姓機車騎士深夜載朋友,卻自撞電桿人車倒地,友人滿身是傷,吳男卻丟下朋友落跑,由民眾報警並叫救護車送醫。南投地院近日將棄友落跑的吳男,依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不能易科罰金。

吳姓男子曾酒駕遭判刑5個月,去年5月易科罰金完畢,去年11月8日深夜11點左右騎機車載巫姓朋友,騎到武界路時失控擦撞電線桿,人車倒地,後座巫姓友人左側前胸壁挫傷、唇擦傷、左手肘、右足部、左膝部擦傷,吳男不但沒查看其傷勢,也沒幫朋友叫救護車,更沒有等待警方來處理,就趕緊棄車落跑。

剛好有路人看到,幫忙叫救護車及報警,警方到場處理後,從吳男留下來的機車,追查到是吳男載巫姓男子,將他依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依嫌移送法辦。

南投地院法官審理時,巫姓友人說,吳男擔心再犯案會加重其刑,所以選擇落跑,他可以諒解。但法官認為,吳男發生車禍的地點很偏僻,友人身上多處擦挫傷,卻自己落跑,實在不應該。但念其坦承犯行,也與被害人和解,因此吳男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但不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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