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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發現藍色小藥丸 人妻揪出丈夫偷吃

新北地院法官判定2人侵害薛妻配偶權,判決賠償50萬元,可上訴。(資料照)

新北地院法官判定2人侵害薛妻配偶權,判決賠償50萬元,可上訴。(資料照)

2020/11/27 14:19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開設公司的薛姓老闆,瞞著妻子跟應姓小三偷情,薛妻發現家裡出現藍色小藥丸威爾鋼及摩鐵發票、丈夫手機又有曖昧訊息,委託徵信社調查,追出丈夫與應女同遊宜蘭、入住摩鐵,氣憤提出求償,新北地院法官判定2人侵害薛妻配偶權,判決賠償50萬元,可上訴。

薛妻提訴指出,丈夫婚後常藉口拚事業,在外飲酒作樂結交女友,10多年來,她為了給子女一個完整家庭,對於丈夫不忠的行徑,一再隱忍,甚至因丈夫在外拈花惹草,害她感染疾病,須切除部分陰道,身心受創,長期受憂鬱症所苦,暴瘦12公斤。

薛妻指出,後來她從丈夫手機中,發現應姓女子的「老公我愛你」告白訊息,加上家中出現藍色小藥丸威爾鋼及摩鐵發票,因子女已成年,她不再忍讓姑息,便委請徵信社調查。

薛妻指出,徵信社跟監發現,去年4月4日,薛男開車載著應女前往宜蘭員山鄉風景遊樂區,停車散步拍照有說有笑,下午進入宜蘭市區,挽手搭肩進小吃店吃魚丸米粉,晚間6時許入住摩鐵,她獲報後前往抓姦,等到凌晨2時許敲門,卻沒人回應,直到中午,兩人才一前一後離開。

薛妻說,此事件後,2人化暗為明,丈夫近半年來幾乎每星期五都在外過夜不回家,應女則曾3度酒後打電話騷擾她,甚至打電話問她:「我老公呢?」

薛妻因此提出100萬元求償,對此,薛男及應女均否認偷情,但法官依據徵信社人員證詞、蒐證照片、薛男手機訊息等判定,2人一起出遊,互相依偎狀甚親密,並共赴摩鐵,同床共眠,已侵害薛妻配偶權,判決賠償5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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