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台東議員林威志涉詐領助理費以100萬交保 檢提抗告

台東縣議員林威志。(記者黃明堂攝)

台東縣議員林威志。(記者黃明堂攝)

2020/11/27 12:16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縣議員林威志涉嫌詐領50萬元議員助理費案,昨天由台東地院法官裁定100萬元交保,由於台東縣議會將在30日開臨時會,屆時議員拘禁、逮捕需經議會同意,台東地檢署今早緊急提起抗告。

台東地檢署前天持台東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同步搜索林威志之議會辦公室、服務處及住居所共4處,調取相關檔卷,查扣相關文件、行動電話等物,並傳訊被告林威志及相關證人共12人。

經檢察官訊問被告及相關證人後,認林威志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認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當庭逮捕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審理後認被告犯罪嫌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准予被告具保100萬元。

台東縣議會從11月30日加開臨時會審查明年度總預算,根據地方制度法第51條,在會期內除了現行犯和通緝犯外,未經議會同意不得對民意代表拘禁和逮捕。地檢署今天上午緊急研議,向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提起抗告,要求撤銷林威志的交保裁定。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