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議員林威志涉詐領助理費以100萬交保 檢提抗告
台東縣議員林威志。(記者黃明堂攝)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縣議員林威志涉嫌詐領50萬元議員助理費案,昨天由台東地院法官裁定100萬元交保,由於台東縣議會將在30日開臨時會,屆時議員拘禁、逮捕需經議會同意,台東地檢署今早緊急提起抗告。
台東地檢署前天持台東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同步搜索林威志之議會辦公室、服務處及住居所共4處,調取相關檔卷,查扣相關文件、行動電話等物,並傳訊被告林威志及相關證人共12人。
經檢察官訊問被告及相關證人後,認林威志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認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當庭逮捕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審理後認被告犯罪嫌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准予被告具保100萬元。
台東縣議會從11月30日加開臨時會審查明年度總預算,根據地方制度法第51條,在會期內除了現行犯和通緝犯外,未經議會同意不得對民意代表拘禁和逮捕。地檢署今天上午緊急研議,向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提起抗告,要求撤銷林威志的交保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