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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6.5公斤安毒 調查局坦言無2人以上送驗規定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邀請調查局長呂文忠等官員,就「法務部調查局遺失毒品證物」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記者謝君臨攝)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邀請調查局長呂文忠等官員,就「法務部調查局遺失毒品證物」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記者謝君臨攝)

2020/11/19 10:37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針對調查局航業處基隆站遺失安非他命6.5公斤一案,外界質疑當時只有一位調查官送驗毒品違反相關規定;對此,調查局今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的專題報告中指出,經查,目前並無毒品送驗需2人以上的規定;不過,調查局長呂文忠表示,已針對這部分進行檢討,將修正相關作業流程,

立院司委會今邀請呂文忠等官員,就「法務部調查局遺失毒品證物」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調查局專題報告指出,航基站去年3月9日接獲台北關截獲6.5公斤毒品郵包案,初驗顯示為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同月11日報請桃園地檢署偵辦,但郵包收貨人遲未出面,無法辦理毒品案函送。航業處今年11月核對毒品積案,才知毒品遺失。

承辦該案的詹姓調查官聲稱,去年11月,委託調查官鄭翊將毒品送往局本部鑑定途中遺失,當時雖向副主任林聖智、緝毒組長徐宿良口頭報告,但徐、林擔心遭追究責任,未向上陳報。本月13日,調查局約談詹等4人,鄭稱因送驗次數多,無法確認有無送驗本案毒品;4人採驗尿液、毛髮均無毒品反應。

報告指出,針對媒體質疑航基站違反毒品送驗需2人以上的規定,經查並無相關規定,但毒品防制處已著手研議制定各外勤調查處站送驗毒品的標準作業流程,務使毒品送驗達到嚴謹、確實及安全的要求,並要求外勤處站主管每3個月會同駐區督察逐案盤點扣案毒品,並將盤點結果報局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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